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其他有关规定,我司于2019年12月21日自主开展了福建省圣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浦城必博生物质发电厂二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完成《福建省圣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浦城必博生物质发电厂二期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制,现将监测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20日-2020年2月20日(20个工作日)。
附件:《福建省圣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浦城必博生物质发电厂二期项目验收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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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圣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0日